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四條  前條醫師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課程訓練合格。
前條護理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課程訓練合格。
二、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條之一之訓練合格。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第一款之訓練,得由各級勞工或衛生主管機關自行辦理,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辦理,其課程與時數,依附表四及附表五之規定。
第五條  事業單位自行設置之醫療衛生單位,如具備必要之檢驗設備及醫事人員,且依附表六至附表八報經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定者,得依本規則規定辦理所屬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
前項檢查項目中之X光、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尿中汞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得轉由具該項檢查能力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於其受僱或變更作業時,依附表十二之規定,實施各該特定項目之特殊體格檢查。但距上次檢查未逾一年者,不在此限;對於在職勞工應依附表十二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雇主使勞工接受特殊健康檢查時,應提供最近一次之作業環境測定紀錄交予醫師。但非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規定應實施測定項目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之檢查紀錄應參照附表十三至三十七之二為之,並保存十年以上。但游離輻射、粉塵、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作業之勞工及聯苯胺及其鹽類、4-胺基聯苯及其鹽類、4-硝基聯苯及其鹽類、β-萘胺及其鹽類、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α-萘胺及其鹽類、鈹及其化合物、氯乙烯、苯、鉻酸及其鹽類、砷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等之製造、處置或使用及石綿之處置或使用作業之勞工,其紀錄應保存三十年。
第十九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第五條、第十三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

 99年、100年及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期間利率為年息1.67%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2月26日勞保1字第1010091684號公告99年、100年及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之貸款期間利率自102年1月第一個營業日(即102年1月2日)起為年息1.67%。

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2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新學期即將到來,為協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失業家庭經濟負擔,讓失業家庭能安心過好年,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102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失業勞工子女10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申請,而今年開始臺北市更放寬對新移民失業勞工之設籍限制。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表示,申請人只要符合設籍臺北市(如申請人係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非自願離職失業未滿6個月、100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領有其他政府單位提供之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即可提出申請。補助的額度為公立高中職5,000元、私立高中職12,000元、公立大專院校1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6,000元。
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申請時請備妥申請表,並附上在學子女10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繳款單影本、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申請人及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

陳業鑫局長指出,101學年度第1學期共有138個失業勞工家庭獲得就學補助,受惠學生共有173名,其中就讀公立高中職有42人、私立高中職有9人、公立大專院校有40人、私立大專院校有82人,補助金額新臺幣290萬6,512元。獲得補助的失業勞工家庭中,有24位為單親家庭且獨力扶養子女就學,獲得最多補助的勞工家庭為5萬2,000元,使得父母失業也不至於影響子女就學。

勞動局提醒,請民眾把握受理時間,申請表可至勞動局或臺北市各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http://www.bola.taipei.gov.tw)查詢及下載申請表格,相關訊息請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

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

「3年7萬,學習不斷」新訓練課程公告 歡迎在職勞工報名參訓

業務單位:職訓局
聯絡電話:8590-2567

「學習」永遠不嫌晚!勞委會職訓局持續辦理的「產業人才投資方案」,102年度上半年訓練課程已正式公告並受理民眾報名參訓,有意願持續進修的在職勞工朋友,請千萬不要錯過這個自我充實的好機會。參加這項訓練的在職勞工,每人可獲得80%至100%的訓練費用補助,3年內累計最高補助額度為7萬元。

勞委會職訓局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態度,辦理「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結合民間訓練單位,規劃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之進修訓練課程,凡是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資格者均可報名。參加本方案訓練課程者,須先行繳納訓練單位規定之訓練費用,結訓後上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四分之三以上,並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者,由訓練單位協助學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職訓中心申請補助費用,經審查合格後給予補助,每門課程至少可以獲得80%訓練費用之補助。

102年度上半年計核定2,500餘班,可提供66,000人次參訓機會,訓練課程包括:文化創意類有「文創藝術空間美化精品設計創銷班」、「紀錄片創作技能班」等;綠色能源類有「太陽能電池模組設計與應用班」、「綠建築設計規劃人才實務班」等;觀光旅遊類有「在地生活與國際觀光英語會話班」、「國旅環島解說導覽實務班」等;精緻農業類有「綠活有機栽培實作班」、「天然農特產品加工應用班」等;生物科技類有「基礎生技保養品調製實務班」、「藥物傳輸系統與劑型開發設計班」等。

  因課程名額有限,有意願參加訓練之在職勞工歡迎上網查詢相關課程及開訓時間,課程查閱網址(ihrip.evta.gov.tw),或可連線至職業訓練局首頁網>職業訓練>三年七萬學習不斷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計畫簡介>課程查詢搜尋,即可查詢並報名核定課程。如果對於本方案訓練課程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職訓局及所屬職訓中心。聯絡電話如下:



勞委會職訓局:0800-777888

北區職訓中心:(02)89903608#1269、1270、1274

桃園職訓中心:(03)4855368#319、325-328、339-342、355

中區職訓中心:(04)23592181#1516、1518、1541、1542

臺南職訓中心:(06)6985945#216、217、233、315、321

南區職訓中心:(07)8210171#803-805